性骚扰是什么?
平等就业机会委员会将性骚扰定义为任何行为“显式或隐式地影响一个人的就业、不合理干扰个人的工作表现,或创建一个恐吓,敌意,或进攻的工作环境”。This includes "unwanted sexual advances, requests for sexual favours, and other sexually oriented verbal or physical conduct.”
性骚扰可能发生在不同的设置,包括但不限于:
- 受害者和骚扰者可以是女性或男性。受害人不需要相同性别的犯罪者。
- 骚扰者可能是受害者的导师,一个代理的雇主,另一个上司,同事,或者非雇员。
- 受害者没有被人骚扰,但那些攻击性行为的影响。
- 非法性骚扰发生,也不会造成经济损害或卸货的受害者。
- 骚扰者的行为必须进攻。
不同类型的性骚扰是什么?
有两个法律认可的性骚扰类型:
交换条件性骚扰
交换条件性骚扰发生在个人的提交或拒绝性或性行为的性是影响个体就业决策的基础。或者当个人的提交这样的行为是由一个术语或就业的条件。
- 建立交换条件性骚扰,威胁的经济损失就足够了。
- 如果一个预先性与授予或拒绝就业的好处,它可能被视为骚扰。
- 雇主已经负严格责任在法庭上为交换条件性骚扰由监督员工。
- 一位下属提交,然后改变他或她的想法和拒绝仍然可以文件性骚扰指控的交换条件。
充满敌意的环境性骚扰
充满敌意的环境性骚扰时发生不必要的性行为会干扰一个人的工作表现或创建一个敌对,恐吓,或有毒的工作环境,即使骚扰不会导致有形或经济工作的后果,比如人失去支付或晋升。
雇主责任在敌对环境性骚扰的情况下是由两个因素决定的:
- 雇主知道,或者应该知道,骚扰,
- 用人单位未采取必要的纠正措施。
如果雇主有这样的知识严重的不当行为和不正确的,用人单位可以承担创造一个敌对环境主管,主管人员,或雇主的客户的行为或独立承包人。
雇主可能会意识到一个充满敌意的工作环境:
- 如果投诉管理
- 如果管理未能实施性骚扰政策
- 如果骚扰是公开的或者是员工中广为人知